关于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组建二届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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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章程和会员手册条例,以及《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优秀风景园林设计成果的展示、技术交流和认定办法》的要求,协会于2022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了组建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二届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的议案,并通过了《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二届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的委员由本协会会员单位的在职员工自主提出申请,各会员单位审核通过,并报协会理事会确认资格。现将成立的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的申报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对本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扎实的风景园林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能力;

4、热心专委会工作和公共事务,有奉献精神;

5、取得国家注册类(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城乡规划、工程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建设类高级工程师(专业包括:风景园林、建筑、结构、市政、给排水、电气、城乡规划等)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6、从事本行业业务或相关业务八年以上,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7、本专业业绩突出,完成的工程或设计项目曾在省、市级以上获奖的。

二、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申报条件

1、竞聘专家委员会主任必须从事风景园林行业年限十五年及以上,副主任十年以上,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2、主任委员设置1名,连续担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3、副主任委员设置数名,根据专业要求,每个会员单位可以申报1-3名;

4、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自愿申请加入专家委员会,并申报了竞聘主任、副主任职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和行业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以及较好的行业与社会公共资源;

4)对本专业的现状有较为全面的把握,对未来发展有前瞻性思路和明确清晰的发展规划;

5)热心于专家委员会工作,对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具有奉献精神,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专家委员会工作;

6)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荣誉证书、聘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文件可以作为竞聘主任、副主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专家委员数量

每个会员单位自主申报1-7名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报协会二届理事会会议审批通过,并建立专委会委员库。

四、专家委员资格变更

1、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的专家委员,如有工作变动或其余原因需要退出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的,由本人自主申请并经会员单位审核,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2、专家委员如在会员单位离职的,其专家委员资格即时失效,原会员单位其余人员可以申请专家委员资格,并报二届理事会审核。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会员单位将《规划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书面版盖章并签字后,一式贰份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

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圣杰  13757117271;史沁艳  1358851796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568 号联合世纪新1幢

QQ邮箱:2969846997@qq.com。

邮寄联系方式:史沁艳,13588517967,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568 号联合世纪新1幢

本申报条件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规划专家设计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x


浙江省景观设计和建设行业协会

2022年10月10日